申請法醫鑒定流程是什么

傷情鑒定走申請流程是是當事人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,提出鑒定申請,獲得委托書后到指定的法醫門診等。那么申請法醫鑒定流程是什么?為了讓大家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好了文章與大家分享,若您問題相似,立即本站免費問律師,開啟律師服務新時代,平臺提供多種領域專業律師服務,幫您解決生活大事小情,您的掌上私人律師!立即發起法律咨詢吧。

一、申請法醫鑒定流程

(一)法醫鑒定主要受理公安局、檢察院、法院委托的鑒定。縣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,需要作人身傷害 法醫學鑒定的,須委托縣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初次鑒定,不得越權鑒定。

(二)委托鑒定由辦案單位進行,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托的法醫學鑒定。

(三)委托法醫鑒定前,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鑒定材料,交由法醫對鑒定材料進行審查。案件受傷當事人應配合辦案單位提供病歷資料、檢查報告單、影像診斷資料(X片、CT等)等鑒定資料。

(四)法醫應當對被鑒定人進行人身檢查,可以要求補充鑒定材料,有確定鑒定時機的義務。委托單位和被鑒定人應當配合法醫鑒定 。

(五)對行動能力嚴重受限的被鑒定人,辦案單位和法醫可以到被鑒定人所處的地點進行人身檢查。

(六)辦案單位或案件當事人認為法醫鑒定 結論(或意見)理由不足、不全面、發現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問題,可以由辦案單位委托原作出鑒定的法醫進行補充鑒定。

(七)案件當事人認為法醫鑒定結論(或意見)有異議,可以向辦案單位申請委托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重新鑒定

二、傷情鑒定怎么走申請流程

傷情鑒定如下走申請流程:

1.發生傷害案件后,當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,公安機關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需求。

2.傷者在得到委托書后,要親自前往當地的法醫門診,憑委托書向法醫提出鑒定要求。

3.在法醫門診進行完檢查確診完畢后,傷者即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

4.一般公安局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,公安機關自行到法醫處領取,領取后公安機關會告知傷者鑒定結果。

5.另外關于傷情鑒定復議,一般是在接到傷情告知以后,傷者就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對傷情鑒定復議

6.傷情鑒定的復議是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,一般情況下傷情鑒定只能復議一次。

三、法醫鑒定書后程序怎么走

(一)提出要求鑒定的申請。技術鑒定分為申請鑒定和委托鑒定兩種,當事人提出申請鑒定,單位委托鑒定。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,并提供相關的資料。

(二)繳納鑒定費。凡要求進行鑒定的申請人或委托人,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鑒定費。技術鑒定機構在收取鑒定費后,必須向申請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發票。申請重新鑒定時,必須再繳納鑒定費。

(三)受理立案。當接收申請人或委托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鑒定費后,即已受理立案,并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鑒定的準備工作。

(四)作出鑒定結論。鑒定人作出鑒定結論。

(五)書面通知鑒定結論。鑒定結論一經形成,在規定時限內盡快以規范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托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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